跟丈夫回老家是一个妻子的义务吗?

【经验】发布于2023-01-30 18:04:54 阅0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你不孝顺啊!

丈夫为什么回老家?因为那里有他的父母,那是生他养他的亲人,那是他的根!也许你们会寄钱回家,也许你们会打电话,但是,见面和不见面有天壤之别。老人有时候需要的不是金钱和物质,老人还需要亲情。

作为妻子,丈夫的家人就是你的家人!中国人有家的观念。在中国人的眼里,妻子和丈夫结婚以后,这个家一般都交给妻子打理。你要考虑的不仅仅是你们的小家,还要考虑丈夫的大家。丈夫的父母显然是在考虑范围之内的。你难道不应该回去看看他们吗!况且还是丈夫和你一起回去。

你的行为关乎你的未来。你正在用你的行为教育你的子女,你的行为是最好的教材。难道你也希望你的子女成家之后不再回来看你吗?难道你不需要这份亲情吗?父母的现在就是你的未来。

我知道,很多女人结婚以后认为自己没有给丈夫父母尽孝的义务——因为他们对自己没有养育之恩,所以认为只要自己不妨碍丈夫尽孝就可以了。如果有这样的想法,你们的家庭不会太和谐。你不管丈夫的父母,丈夫也不会愿意照料你的父母,一家人的想法都是各想各的——这样的家庭缺乏温度!

有的妻子会成为丈夫的助手,有的妻子只会给丈夫添堵——做一个人的妻子是本能,做一个合格的妻子是艺术!

当然,作为丈夫,也有义务照顾妻子的父母!不再问题之列,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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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个妻子的义务。我老丈人说过一句话:“儿媳妇又不是自己姑娘,面子上能过去就行了。何必要求的那么高。”我小舅子刚结婚那两年,总是带媳妇回来,人在外地有家,能回来就不错了,而且回来了衣食住行都不习惯,基本过了初二他两个就回娘家了,一直在娘家呆到过完假期。

我媳妇是从来不回我家,因为和我妈不对付。现在的女性独立能力多强,当婆婆的不能说儿媳妇,看不惯的只能两人赌气。再说回到老家,在婆婆的地盘混,婆婆和儿媳两个女强人在一起,难免出现磕磕碰碰,所以我媳妇说她不回去,我也同意了。然后基本都是过年我回我家,她回她家。我从来没有认为这有多么的不好,谁在自己家里都不会觉得拘束,虽然媳妇是自己家人,但毕竟是外姓人,还是很难融入到你这个家庭的。

这几年,我媳妇又开始跟着我回去,因为觉得我父母都老了,整天不见公婆也不是很好,所以过年回跟着我回家,但是基本都是回家呆半天就走了,因为毕竟现在有孩子,孩子也不是很适应老家的生活,所以基本回家看望下父母就走了。俗话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妻子真不想回去,又何必强求呢,为了回老家,夫妻之间就闹一通别扭,就是真回去了,妻子不还是板着脸。

跟丈夫回老家并不是妻子的义务,确是亲情和人情,丈夫和妻子应该互相沟通,互相理解和包容,只有这样,才能家庭和睦。人都说家和万事兴,不管妻子回不回家,我觉得都很正常,没必要为这些事争论。不是多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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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恩爱的幸福家庭,妻子一定会夫唱妇随,跟丈夫回老家。

虽说没有法律规定,跟丈夫回老家是一个妻子的义务,但是跟丈夫回老家的妻子,一定让老公及公婆心爽神怡。

跟丈夫回老家,事关老公的尊严,事关家庭和谐。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妻子不跟丈夫回老家,肯定是有原因的,也许是妻子嫌弃夫家穷乡僻壤,吃没好吃,玩没好玩?

但丈夫带妻子回老家,真的是来享受的吗?

聪明的妻子,一定趁此机会,跟丈夫一道帮忙做些什么,好好孝敬老人,这个时候老家的父母是幸福的,老公的心里是快乐,你就是他眼中“最美丽最贤惠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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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丈夫回老家肯定不是妻子的义务。

理论上说,孝敬公婆是丈夫的义务而不是你的。你的义务一直都是你的亲生父母,这点一定不要搞错了!

但是你与丈夫共同组成了家庭,丈夫的义务你需要一起承担。就像孝敬你父母他也需要跟你一起承担一样。所谓夫妻一体就是这意思了!

比较聪明的做法就是轮流到两家的父母家里尽义务,双方父母的赡养也一视同仁!

不过,如果一家特别困难,也可以考虑稍微倾斜一点,但尽量别太过份,否则容易引发矛盾。

夫妻之间最好是大家和和气气,有商有量,根据家里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例如孩子太小,经不起长途跋涉,就不一定一定要回家过年,而是在小家自己过年,省得孩子在路上病了或者不适应新环境哭闹不止,大人孩子都遭罪。

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请双方父母到小家来过年,大家一起热热闹闹,岂不美哉?

相信双方的父母也是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人,不会因为一两年没有回家过年就跟你们生气!

珍惜身边的人,珍惜当下吧!在父母,儿女,爸爸妈妈的角色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照顾到大家的情绪和感受非常必要,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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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也必须。

看看老家的父母等……

其他网友回答:

和丈夫回老家不是义务,是尽孝。
孝重于、大于、深于义务。义务往往是被动的,有法律的强制性和社会规范的约束性。尽孝回丈夫老家,是自愿自觉自发的,心灵自然的使然,是人的本源本性本分。
亏孝百事不顺。亏钱是一时,是能力、运程的问题;亏理是一时糊涂,认识的问题。而亏孝,是心源性、断根忘祖的问题。孝是中华民族区别其他民族的特有的内函。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子孙,龙的传人,应承载民族的本源。孝是血浓于水的家庭情怀,儿媳勤走婆家,女婿勤走丈母娘家,俩人亲热走两家,俩小恩爱幸福三家,老少和睦一条心的体现。孝是给小孩一代一代的亲情传承,和良好家教的践行,你今天的践行,子女明天才继承。人年青亏了孝,老了寂寞会苦笑。人越老越看重孝道,希望儿孙多回家看一看,走一走。
尽孝就是心善行善。百善孝为先。跟丈夫回老家看看,看看公婆,看看父老乡亲,看看生于斯,长于斯的山山水水,体验下纯朴厚重的民风民俗,就是念根归根,就是行善。行善的人,是内心纯洁、光阳和快乐的人。爱行善的人,也就是知足感恩的人。一个内心有怨恨怨气,有痛苦忧心,有嫉妒不满的人,是难善言善行的。一个女人不愿和丈夫回老家,这点善行孝行都做不到,又何谈本性本源,人品有多好呢!又何谈兴家旺家和家呢!行孝行善,不仅为自己积福运,也是为后代积福运。娶妻千好万好,就是不能娶不为自己和后人积福造福的女人。男人择妻的标准,很简单,就看她是否真心对待你的父母。一份真心的孝道,足于兴家,兴数代。家道兴于孝道。

其他网友回答:

我觉得是,你即然已经嫁给你丈夫了,你就有义务跟丈夫一起回老家,看望他的父母。

其他网友回答:

既然你跟这个男人结婚了,你也承认了他是你的老公!
那当然老公的家就是你的家,老公的一切好的你有权共享,不好的你也要同样的要面对和担责!
人都是这样的结婚生子成家立业、继往开来除旧迎新,老公的家再差也要一起去亲近它接受它!
因为它是你们孩子的根,不管你们以后是否在此家居住生活,未来的子孙们无论在何处发展!
老家即使没有公公和婆婆了,也还有水土情和邻里亲,这是永远也无法抹去的天理良知!




其他网友回答:

不是义务。

回丈夫的老家不是你的义务,而回自己的娘家,孝敬赡养自己的父母才是义务。

一、义务和权利应该是相对应的。并且权利和义务都应该是法律规定的,不管自己喜欢不喜欢都应该去做的事情。义务不受喜怒哀乐的影响,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必须做到,这是义务。

比如:赡养老人,抚养孩子,夫妻间相互扶持,忠诚等都是义务,而女人生孩子,洗衣做饭做家务等就不是义务。

如果一个男人或者公婆觉得妻子陪丈夫回家是妻子的义务,那只能说明男人大男子主义,比较自我,强势,只考虑自己,不会顾及他人的想法和感受,甚至是没有感恩之心。

比如:妻子感冒了,也不是什么大毛病,认为妻子必须陪同丈夫会老家的男人就会觉得这是你的义务,你应该做的,感冒就不是什么病,这点病算什么,装的。因为这样的男人考虑到的就是自己,才是真正的自私。

而同样的事情,男人没有觉得是义务的话,就会说感冒了,那就在家好好休息吧,我一个人去就行了,我会向父母说明情况的。

认定是义务的人都有一种强制的思想意识,就是说你必须怎么怎么样,不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他觉得对的就是对的。可对于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往往避而不谈,只要求别人满足自己的需求。

二、作为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儿媳也没有继承权,只有老公才是公婆的合法继承人。但作为儿媳,有配合丈夫孝敬公婆的义务,注意是孝敬,不是赡养。

谈到回老家,更不是什么义务的事情。女人必须去做的事情,如果夫妻间闹了矛盾,或者公婆对自己不友好,自己也没有必要委屈自己去讨好对方。越是低三下四讨好对方的人越得不到对方的尊重,认定义务的人反而觉得那是你理所应当的事情,你不做就是错误,做了是应该的。

也不要说什么嫁给了老公,就是老公人家的人了,那是过去的封建传统,什么生是你家的人,死还是你家的鬼呢?

即便结婚了,你还是你,不是你公婆家的人,也不是你娘家的人,你是一个有自己精神思想,一个独立的人。

三、无论男女,结婚了并不能失去自我,迷失了自己。

当然,嫁给老公,组建了自己的一个小家庭,理应以自己的小家庭为中心,和老公一起经营自己的婚姻,爱自己的家庭,那是必须的,这也是义务。

结婚了,生活就是有很多繁琐的碎片组成,很多事情都需要面对,但依然要有自己的原则,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都要学会尊重对方,不要用所谓的义务去压制人,对方自己可以理解为是“义务”,自己可以委屈自己,但不能被对方忽视自己的付出。

所以一句话,无论是女人陪同男人,还是男人陪同女人回老家都不是义务,尤其是对方认为是义务的时候,自己更应该考虑清楚,让对方明白自己去做是为了让夫妻感情和睦,不想闹矛盾,这是尊重对方,也是自己的修养,你强迫我去做,不是义务的事情非得说是义务,强势霸道,不尊重自己,让自己心痛,自己不开心了,自然不去做,你理解我,尊重我,我自然愿意心甘情愿地付出。

当然对于夫妻之间义务的事情是必须做到的,那是做人的根本。

其他网友回答:

我认为跟丈夫回家虽然不是一个妻子的义务,但拒绝了跟丈夫回老家的妻子肯定不是一个好妻子。

既然你们已经成为夫妻,那说明你俩已经是一家人了,那双方的父母也就是自己的亲人了。

好些事情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却是靠道德和良心来约束的,虽然没有人强制你,可是你如果从来不考虑丈夫的感受,那你所问的问题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不考虑丈夫感受的妻子肯定是一个自私的人。

我大学时一个同学,他老家也是在西北很偏僻的一个山沟里,毕业后找的对象是在城市长大的一个女孩。

婚礼也是在女孩家附近举办的,男孩老家人过来时,女孩就对男孩老家的人很不满意,嫌他们灰头土脸的,还穿着老布鞋,走路东张西望。

结婚快十年了,女孩从没有去过男孩老家一次,理由是那里没有澡堂,没有超市,甚至到他家的院子还要走几公里的山路。

后来,同学的母亲病重,想要见见自己的孙子和儿媳妇,但同学的妻子拒绝了,说自己是公务员不能随便请假。

没过多久同学母亲病逝了,很遗憾的是也没能见自己儿媳妇一眼,甚至连自己的小孙子也没见到。

没过半年,这个同学要求离婚,自己净身出户,唯一要求带走自己的儿子,她的妻子跪在地上哀求,不想离婚,但这个同学还是坚持离婚了。

虽然,同学的妻子对婆婆的离世不用负的任何法律责任,也没有看望自己婆婆的义务。

但是她太自私,太无情,从来没有考虑丈夫的感受。不怕犯错误,但就怕六亲不认,冷血无情,这种人就别讲什么义务了,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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