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身为儒家代表人物,为何培养出韩非子和李斯两位法家弟子?

【经验】发布于2023-01-30 17:28:14 阅0

荀子是儒家集大成者,但这并不代表荀子思想中不可以有法家的影子,继而被韩非子和李斯发扬光大。


儒家重视通过礼乐教化使人自觉遵守道德,法家注重严酷刑法使人不得不遵从秩序规范。


说荀子是不折不扣的儒家思想代表,是因为他主张通过个人努力提高道德修养成为圣贤,即“涂之人可以为禹”,普通人只要不松懈伦理道德实践,就都有机会成为圣人。所以荀子的根本价值取向跟儒家一致,都致力于试图通过教化使人们向善。

不过荀子主张通过道德实践成圣成贤,并不意味着他趋向这一价值目标时放弃了其他方式。政治上,他主张"儒法并用"。一方面仍很重视“王道”,提倡“礼义”;同时主张“法后王”,同意武力兼并天下,依法治理国家。荀子非常强调法的重要性。他说:“隆礼重法则国有常。”“道之与法也者,国家之本作也。”这些思想后来就被法家所汲取及发扬光大。


荀子之所以在强调儒家礼义时,还强调法家用外在强制力治理国家,是其“性恶论”的人性论基础在起作用。荀子和孟子的“性善论”相对立,主张“性恶论”。他说:人性就是“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里好愉逸”。认为人都有“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的本性。故有“欲”必争夺,造成天下大乱,所以他认为人性是“恶”的。正因为人性与礼义相反,因此除了用教化的方式去感化人的内在德行,还需要用武力、强权等外在力量去约束人的言行,使之安分守己。

此外,荀子在社会历史观方面,发展了前期法家主张变革的思想,认为社会是不断前进的,是一代胜过一代,他高度赞扬推行法治的秦国:“威,强乎汤武;广,大乎舜禹。”远远超过历代“先王”。因此,他提出“法后王”的进步历史观。这与儒家“法古”的社会历史观也截然不同。


所以说,荀子虽然在根本的价值取向上属于儒家,但一些具体方法论上有法家思想的影子,所以他的弟子将他思想中法家部分继承抽取出来,自成一派也在情理之中。


作者: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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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代,学派不是很死的东西。荀子本人早年还师从于宋子,所以《荀子》一书才会有子宋子的说法。而宋子是墨家的人。然后,荀子非十二子,他批墨家的内容也很多,说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可见,荀子对自己的恩师也没多少客气。

韩非、李斯这种投身法家,估计荀子也不会很在意。何况,韩非和李斯的思想算是法家,但是他们跟荀子思想还是有契合点的,比如法后王的观点。儒家思想,从孔孟之儒是法先王,荀子本身就是儒家中比较另类,他主张法后王。法先王和法后王有什么区别呢?法先王,就是以为先代君王的言行制度来布政。法后王,简而言之差不多就是以当世的王政来治当世之民。某程度上来说,荀子思想本身挺法儒的。韩非和李斯只是去儒从法而已。不过,荀子这样主张人之初,性本恶,又主张法后王的大儒教出韩非和李斯这样的学生并不奇怪。荀子思想本身就很实在。

不过,荀子思想的实在之余,我觉得儒生转法家这事情也不足为奇。儒家本身在诸子百家,算是比较有法治精神的一群人。因为孔子开创儒家之初,他就很崇尚周礼,也很强调周礼的优异性,他很明确曰过:“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周礼本身是一套典章制度,不仅仅是礼和乐的制度,涉及到了行政的一些制度,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行为规范的约束性的。通常情况之下,一个人特别熟悉典章制度话,不太可能对法令一无所知。因为典章制度里是包含法令、律则的。儒家和法家最大争议不是遵法不遵法,他们一致认同遵法的。但是法先王还是法后王才是争议。以周礼为行为准则,法肯定是要法先王。荀子之后,法先王还是法后王没啥大争议了。争议点也就是当以礼重,还是法重。也就是荀子跟他弟子的分区,荀子强调隆礼。这问题后来被董仲舒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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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基于人性善的观念,提出他的"仁"的核心思想。孟子和荀子都认为人性亦善亦恶,也可以说不善不恶。即人的自然属性偏向自利,比如妈妈生的双胞胎,都会抢奶吃,吃不到的那个就会哭;而人的社会属性偏向为善,比如这双胞胎长大了以后,由于他们的兄弟或姐妹情谊,彼此可以谦让和关照。

孟子更偏重人性善的一面,更接近孔子的观念,因此,孟子在孔子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义"的思想,孔孟是一脉相承的,故而人们提到儒家思想时候,就称之为"孔孟之道"。

荀子更偏重于人性恶的一面,他认为人性恶,与生俱来,哪个孩子都抢奶吃,只有强制或限制,另一个孩子才不会被饿死。

荀子的思想,已经偏离孔子。因为,既然要限制恶,那么就需要强权,就必须使用手段。这样以来,荀子的思想就打上了法家思想的烙印。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言:

韩非只不过比荀子多走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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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古代思想影响最大的两派,儒家和法家在很多方面可谓各执一词,泾渭分明,二者似乎搭不上边。比如,儒家说“性善”,法家说“性恶”;儒家提倡“以德治国”,法家提倡“以法治国”。二者的观点总是针锋相对。

但是,它们似乎又有点“渊源”: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韩非、李斯都是儒家代表人物荀子的学生,尤其韩非更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跟随荀子(儒家)学习的韩非最后却成了法家?

图1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人

  • “性恶”论:法家思想的逻辑起点

做为先秦时期儒家的最后一位代表人物,儒家的一些观点已经在荀子这里发生了“变异”,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性恶”论的提出。

与孟子只是在与他人的辩论中提到“性善”不同,荀子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名字就叫“性恶“。他在里面直接提出了“人性之恶,其善者伪也”(《性恶》)的观点。而且他认为,世界所有的丑恶和乱象都是由“性恶”导致的:“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之欲,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图2 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况,字卿

“性恶”论可谓是法家思想的逻辑起点——韩非所说的“法、术、势”的基本假设都是“人性本恶”。基于这个观点,法家认为,人是“需要管的”;而且由于“人性本恶”,所以用道德教化去使人向善也是徒劳的。再退一步讲,就算人变得善良了,也不是道德提升的结果,而是人为的(即主观上努力的结果,“伪也”)。

同样的,对于“性恶”之人,不能使用“好言相劝”的方法,因为他的本性是恶的,道德感化起不了作用,所以必须用“刑名法术”。这就为法家的治国理论提供了思想基础。《韩非子·心度》篇中说到,“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而这么做的原因在于“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就是说,“好逸恶劳”是人的本性,要想克服这个问题,必须依靠严刑峻法。

图3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法家韩非的著作总集

  • “隆礼重法”:由“儒”向“法”的转变

春秋战国时,儒家思想有一条明显的“演变线”,就是越来越重视现实的功用:从孔子的“仁”到孟子的“义”,再到荀子的“礼”,儒家提倡的东西越来越具体、“可操作”,并且由此可窥见其与法家的思路越来越接近。其中,荀子对于“由礼向法”的转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对于“礼”的起源,《荀子·礼论》中认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以求”。即“礼”的出现是为了调节人的本性中对利欲的追求。

而到后来,荀子发现,“礼”往往与人性发生冲突,或者说,由于人“性恶”,“礼”的运转并非十全十美。这时候,他又提出了“法”,即此时他意识到需要一种强制性来保证“礼”的实施。所以,荀子有“礼法之枢要”、“礼法之大分”的说法,并将二者并称。

图4 《荀子》是战国后期儒家学派最重要的著作

与学生韩非只强调“法、术、势”不同,荀子虽以礼法并称,但仍认为“礼”高于“法”。《荀子·强国》篇中有云:“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礼”可以成就王业,而“法”只能成就霸业。并且,如果“礼”能得到执行,“法”自然会被遵守:“礼及身而行修,义及国而政明,能以礼挟而贵名白,天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

与前代的儒者不同,荀子除了重视“礼”,也意识到了“法”的作用。至此,可以说,荀子已经将一只脚迈进了法家的“门槛”,而他的学生韩非则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成为了法家的集大成者。

图5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

自秦以降,历朝历代都采用“外儒内法”、“儒法并用”的思想治理国家。虽然两者在许多观点上都截然相反,但也并非毫无联系。这一点在荀子和韩非身上可以找到一些渊源,而这也是我们学习古代先贤思想的一个很好的启发。

文:爱影

参考文献:《士人与战国格局》,《荀子》,《韩非子》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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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思想里,有一些看起来很像法家的东西,所以能培养出韩非子和李斯这样的后法家时代的人物也在情理之中。

《荀子》中对于当时的秦政有很多讨论。《儒效》中记载秦昭王对荀子说:“儒无益于人之国”。这句话与《孟子》开篇梁惠王之问有异曲同工之妙,劈头就把秦政和儒家去呗点出来:“益”,也就是功利性的效果,而秦政以此为第一要务。荀门弟子在与荀子对话时也指出,秦之强大并非“以仁义为之”,而是“以便从事而已”。

荀子认为,秦政“纵性情、安姿睢,而违礼仪。”人性天生趋利避害,若顺从人之性情,会使人人争利尔世风竞争惨烈,所以需要反过来用人的知明治能制作礼乐来调和、改变人的性情。

秦政,尤其是商鞅、李斯(包括韩非)则在与荀子相近的人性论(性恶论)上,不采取对治的态度,而是用顺之、纵之的方法将人性之恶彻底释放出来,并让这种力量膨胀到极致。所以秦政是用利益来诱惑人竞争,用刑罚来逼迫人变得强横,用势位来压服人只知道附从,以隐厄使人只知道耕战,于是人性中趋利的能量被完全释放,由此形成一股压服其他一切的力量。正是这股强大的力量,使秦国在战国时成为第一强国,最终统一了天下。

在荀子的人性论里,十分强调人性本恶,“好利”、“疾恶”、“好声色”是人生而有之的,“从”之、“顺”之就会出现争夺、犯分乱理,这就是荀子论证性恶的逻辑。

而荀子的“性恶”论显然对韩非和李斯的影响最大,正是这种人性论,让这两个人转而投入了发家的怀抱,但他们的法家之路,是在荀子人性论的基础上,通过在秦国实习时观秦政之后,所发展起来的,并不是荀子教的。

一个人的人生是一个不断学习变化的过程,也并非只有一种信仰。作为荀子的徒弟,韩非和李斯的从荀子这里学到的更多的是对人性的理解,从人性出发,大限度激发人性逐利的一面,实现统治者强国的目的,这就是法家。

然而,荀子如果知道自己培养出两个法家弟子,想来必然是后悔的,他的思想里对法家其实是持有批评态度的。荀子虽然强调“性恶”,但并非全恶,人生而有“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圣人凭着这种知性,可以化掉恶性而选择善。

对于荀子来说,他虽然认可秦政的简单有效和秦国的强大,但他一方面指出秦政必亡。

另一方面,他认为真正的治道当是儒家的本统制治,所以他对法家有明确的距离感。但是,时势的要求使他也不得不承认秦政中有有效性因素,不能简单地置之不理,所以他从法家那里发现了发的重要性和君主的现实意义,从而西天了一定对法家的亲和。但荀子的法,始终不是秦政的法,而是礼法,即以法的成文化、制度化来改造礼,从而构造一种新的礼血,而不是法家之学。荀子的思想,应该称之为“法儒”,即带有一定法家的因素的儒家,但却又有本质的区别。

那么法家思想又是个什么情况呢?

法家的法、术、势合一,具体呈现为:首先,以制度化的法令为臣民确立行为规范准则,而君主并不受这一准则体系的束缚;然后,以“势”为权力之源泉,确立君主的至高无上和绝对权威;最后,以“术”为统治方法来对待臣民,行赏罚、勘高下,退奸佞、贬重臣,确保君主权力的执行力和不被遮蔽。

但这里,事实上有一个根本矛盾是法家没有意识到的,即:一方面,他们认为依靠法,庸主就可以实现优良政治;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君主必须掌握术才能驾驭群臣,这样君主就不能是庸主。

荀子思想里法家因素,更多的是一种建立在儒家思想基础的“用”,而荀子对法家思想里的取用,结合其人性论中强调的“性恶”,显然对两个弟子的影响很大,理想主义者韩非走上了极端的“性恶”,完全抛却了儒家“教化”的重点,他的法家思想很纯粹,但也纯粹得让人害怕。至于李斯,这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的法家思想,并不是为了实现政治愿望,而是为了自身的名位,所以他的思想是根据统治者需求而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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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从儒家,却成法家集大成者

韩非子,师从当世大儒荀子,与李斯同门。荀子开儒家先河,开创了“性恶论”,认为人生下来不是善的,而是恶的,需要通过后天接受教育,规范言行。但荀子并没有超脱儒家思想范畴,对于所谓的恶,荀子主张通过道德约束、教化。

韩非子不同,他认同荀子的“性恶论”,但对于人性之恶,他主张通过法制约束。韩非子师从儒家,却成为了法家的集大成者,主张“法、势、术”相结合。《韩子》一书中,韩非子总结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的主张,灌输新的理念,将法家思想推到了顶峰。


韩国不喜,而秦王思之如狂

韩非子作为韩国贵族,对于故国多有庇佑之心,奈何韩王并不看好他的法家学说。善于著书、辩解义理,连李斯都甘拜下风的韩非子,在自己的母国却无伸展抱负的良机。韩王对韩非子弃而不用,尊而不崇,认可他有学问的同时,并不推行他的学说。

直到秦王嬴政,偶然间读到《孤愤》一书时,感叹道:世间竟有如此人物!询问李斯后,嬴政才知道《孤愤》出自韩非子之手,也就是李斯的同门师兄弟。

秦军兵临城下,韩王畏之如虎,启用了以“辩才”闻名列国的韩非子,出使强秦。其实,韩非子不仅不是巧辩之士,还患有严重的口吃,也就是结巴。那么结巴的韩非子,为何会以善辩闻名列国呢?

其实韩非子自己并不善辩,但他教别人怎么善辩。在他撰写的《说难》一书中,详细介绍了如何向君主谏言的理论,可以说是培养辩才的教科书。

因此口吃的韩非子,成为了列国盛传的善辩之士,以韩使的身份出使了秦国。

存韩灭赵,服毒自尽于秦


嬴政朝思暮想的韩非子终于到了,于秦廷之上,口吃的韩非子慷慨陈词,诉说自己的治国理念。慢吞吞的语速中,传播的是振聋发聩的法家思想,嬴政渐渐地醉了,沉醉在了韩非子描述的法制世界里。

面对秦廷众臣们的质疑,嬴政力排众议,选择征用韩非子为秦国大员,哪怕他是一个韩人。韩非子和嬴政洽谈颇为愉快,对于韩非子集“法、势、术”为一体的法家思想,他十分赞赏,也不吝夸赞。

但直到一件事改变了嬴政、韩非子和睦的君臣关系——李斯提出覆灭六国。雄才大略的嬴政,和李斯的意见出奇的一致,先灭掉最弱、也是最近的韩国,然后步步蚕食。韩非子则提出了“存韩灭赵”的不同建议,先留下韩国,出兵征伐赵国,打开东进之路。

听完韩非子的建议,嬴政十分不悦,灭韩有益于秦,而韩非子过不了故国这一关。“存韩灭赵”之策,韩非子私心极重,他在试图保留韩国,哪怕如此有损秦国利益。

李斯此人,深谙权谋之术,而且功利心极强。虽然他和韩非子同为荀子高徒,但对于到来不久,却深受嬴政青睐的韩非子,十分愤恨。于是李斯向嬴政进言:韩非子作为韩国公子,来到秦国本就是迫不得已,他不会尽心尽力为大王筹算的。“存韩灭赵”就是最好的例子,为了韩国,他不会在意秦国的切身利益的。


嬴政陷入了深深地沉思,对于韩非子他很喜欢,但秦国的基业重于一切。最终嬴政采纳了李斯的建议,派人捉拿韩非子。在阴冷的监狱内,韩非子试图通过书信,请求嬴政赦免自己的罪行。但面对大权在握的李斯,韩非小小的要求,也难以实现。

披头散发、狼狈不堪地韩非子,眼见在劫难逃,最终服毒自尽,身死秦国。等到嬴政原谅韩非子,决定释放他时,韩非子早已不在人世。

世间无韩非,法制传万代

韩非子,法家的集大成者,在同门李斯陷害,秦王嬴政默许之下,结束了韩国公子的一生。但韩非子是韩国的公子,“法、势、术”的思想却不是韩国之法。

嬴政很清醒地认识到了韩非子,在法家学术思想上独一无二的造诣。韩非子在秦国没有获得立足之地,但《韩子》中的法家思想却在秦国扎下了根。“法、势、术”等理论,成为了秦国新时期的治国理念。

嬴政能够横成为“千古一帝”,荀子的两位高徒功不可没,凭借韩非子的法家理论思想,李斯亲手塑造了中央集权的大秦帝国。由于韩非子早早遇害,许多人认为大秦帝国的设计师是李斯,其实李斯更像是韩非子理论的实践者。


秦国很独特,这个国家自孝公时期,推行商鞅变法起,就和法家思想有了不解之缘。法家使秦国由衰弱,一步步走向了富强,甚至在华夏大地上首次建立了大一统政权。但由商鞅到韩非子,秦国的变法者居功至伟,却不得善终。

归根结底,在于秦人仰慕的是法家思想,而不是变法者本人。“画龙画虎难画骨”,秦人学到了法家的真谛——法制非人治,人治不言法。因此,商鞅、韩非子亡故后,他们的法家思想都顺利地传承了下去,融入了秦国的血脉之中,不可剥离。


“行其法而毁其人,秦也”,嬴政在韩非子亡故之后,并没有过多的感伤,而是推行了“法、势、术”的法家思想。将有限的精力,用到了横扫六合的征途之中。最终,华夏大地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大秦出现了。韩非子没能在秦国生还,但他的思想融入了大秦帝国,并且流传到了后世。

参考资料:

《史记.老庄申韩列传》、《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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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法。時代变化,推动人类变革而型成地必然思想与产物!公理何在?谁是谁非,维有后人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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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荀子,这位儒学宗师在先秦时期也是格格不入。 他某种程度是承认孔子的,但又对各派大家进行抨击!而且在儒家学派中,以“性恶论”对战亚圣的“性善论”!不过,历来主流都是承认他是儒家宗师。 荀子及其弟子韩非子、李斯都是战国后期的人物。 这导致他们可以对之前各派有清晰深刻的认识。某种程度上,韩非子、李斯都是对他们老师思想的部分领域的深化!所以,学术上区分他们两方是困难的!

后世人讲究“儒表法里”,就是根据荀子思想而来。
  1. 秦国崛起,乃至统一天下,让人明白法家思想的厉害,但是,汉儒的一句“可马上得天下,不可马上治天下”也显示了法家思想的弊病!【李斯】

  2. 法家思想以“性恶论”为基点论述对古今治国理政、社会发展的看法,讲究依法治国,寻求建立以为准绳的行政官僚体系!富国强兵应对激烈的战争,是西周传统“礼制”的片面深化!往往解释也是以传统文化为解释方法!

  3. 儒家学说创自孔子,孔子述《春秋》而立志!“克己复礼”回归“大同社会”,实质上就是对春秋礼崩乐坏的深刻反思,“一日克己,天下归仁焉”,西周传统“礼制”社会的坚持!儒家学派实际上知道不可能回归到传统社会上,但是对“仁”寄托到对“礼”的表现上!

  4. 荀子是肯定孔子的。只是已处于战国后期,变革接近尾声,远离西周春秋几百年!看问题角度肯定不同!孔子是挽留,对未来是悲观的;而荀子是适应现实发展的。孔子是完美主义;荀子更讲究理想与现实的协调!

  5. 荀子思想不仅包括儒家最高理想“仁”,而且包含更多细化的、社会社会已存在的科学理性方面!换句话:就是用仁统摄社会诸多方面!“问道于先后,术业有专攻”,他们是一类人啊!

  6. 韩非子、李斯只是荀子思想中,“性恶论”以及富国强兵方面有深刻理解,如果向上追溯的话,也是对传统文化的自己理解!

所以,荀子是儒家,韩非、李斯是法家,因为文化而使学说藕断丝连!

孔子的儒家学说是传统文化社会为背景而对最高理想的追求!后世诸多学说是对传统文化社会片面深刻化发展。李悝之法家与商韩之法家出于传统“礼制”社会或者说儒家就不足以为奇了,师徒关系也不足以疑惑了!

西汉末年,王莽新政已让人看到古典儒学的过于理想化,社会动乱,王朝新起“内法外儒”正式成为统治中国的千年思想!

现代人对历史上儒学的误解,更多来源于等级、剥削、残酷!实质上,就是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等级承认上的民本主义!

大家好,我“time007fm”,喜欢的话,多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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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弟子成为法家,原因有二,一来与荀子的性恶论有关,二来与战国末年之竞于气力、从利而动的大环境有关。

荀子作为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但是却因性恶论而备受争议,在荀子思想里面,我们能够看到法家思想的影子,但是荀子更多是对礼仪制度的维护,不能归结为法家。虽然荀子没有归到法家,可是他的弟子,韩非子和李斯却是法家响当当的人物。那么为什么作为儒家代表人们的荀子会培养出韩非子和李斯两位法家弟子呢,我们继续往下看。

1、荀子之性恶论,是促成韩非子和李斯成为法家代表人物的基础

从荀子的性恶论中,我们可以知道,如同树木之天性便是张开树荫,以期获得更多阳光一般,人亦属大自然中的一种生物,生来就有不自觉的利己之性。面对粗陋的食物,和精美的食物,在没有任什么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人自然会更加倾向于选择精美的食物;人生来就和万物一般,会不自觉期待自己的耳目声色之欲被满足。荀子将这种生来之利己的性子,定义为性恶。

其实荀子之性恶,不应当给予世俗伦理道德方面的道德评价,因为荀子之性恶论,只是在阐述人生来之利己的自然之性。这是自然使然,对其进行道德评价,没有意义,而荀子之性恶论,也仅仅是在描述人自然天性中的利己成分而已。

正是因为荀子所表明的人性中“恶”的成分,是大自然给予的,这才促使了韩非子和李斯成为法家。法家的特点给人比较“冰冷”的感觉,将人看成完全从利而动的存在。

荀子的性恶论指明“利己”之天性,而荀子之“善”,则是在后天教化中,人通过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学习而做出的克制“利己之欲”的行为。可见,如果极端推衍荀子的性恶论,那就是说“人之恶”是先天,“人之善”是后天的。如果将这种善恶区分推演到极致的话,韩非子和李斯对人的定义当属有些“消极”。基于此,二位思想家在“人皆利己”的思想指导下,衍生出法家思想,也就不难理解了。

2、理论上之“人皆利己”尚在理论层面,而战国时期“从利而动”的大环境,则在现实层面印证了理论

韩非子和李斯能够被后世看做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大抵是二位思想家思想里面对“严刑峻法”的维护,而且二位思想家的思想里面,能让我们体会到“人都是利己的”这种思想倾向。这种思想倾向从韩非子之“法术势”的思想中就能看出来,尤其是“术”和“势”。“法”比较好理解,就是要君主制定明确的法令并且公布天下;“术”则是要君主掩盖自己的真实想法,利用臣下的利己心,让臣下能够“为君所用”、“各司其职”;而“势”更是对人的“利己心”做了大的发挥,要君主以“严刑峻法”驱使人“趋利避害”之心,以期达到人人遵纪守法的效果。

不难看出,以韩非子为代表的这套法家思想,离不开对人的“利己心”之运用,而李斯更是用韩非子的这套想法帮助秦始皇统一天下。可见,在战国末年那个大环境,人的“利己心”确实比较突出。荀子指出人有利己的自然天性,到了韩非子和李斯,则将人看成“皆为从利而动”的存在,虽然这种看法尚在理论层面,可是战国时期确实是“从利而动”的大环境,诸侯国需要用“利”去驱使人为自己卖命,而在战乱年代,“利”有时候就代表着“生机”与“希望”。

3、总结:荀子性恶论是理论基础,战国年代重利的大环境促使韩非子和李斯将性恶论推向极端,继而衍生法家思想

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李斯和韩非子从老师荀子那儿继承了性恶论思想,并且将性恶论推向极端,认为人皆从利,而战国乱世的“从利”大环境印证了他们“人皆自为”的理论,于是,颇有些“冰冷”的法家孕育而生。

而且,建立在“人之利己心”的法家思想还帮助秦始皇创建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功绩,这一定程度也反衬了春秋战国时期,“从利而动”确实是社会比较突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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